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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节油节电和节能减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中盐制盐化工部时间:2008-10-17

中盐办发〔2008〕20号 

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按照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节油节电和节能减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考核【2008】135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精神,请各企业按照如下要求,进一步做好节油节电和节能减排工作:
    一、加强国家节油节电、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的宣传,完善节能减排制度,切实落实全民节能行动的十项规定
    要广泛动员全体职工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及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节能行动,把节油节电、节能减排变成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一是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报刊、广播、墙报等媒介,宣传节油节电、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广大干部员工节能环保意识和技能。继续深入开展“学金坛、实现三个领先、创行业一流企业”活动,借鉴先进企业的节能工作有效做法、管理经验。二是严格按照全民节能行动的十项规定,完善相应的制度,把节能行动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三是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我为节能做贡献”活动。举办专业技术培训,帮助职工掌握节约技能;围绕节油节电,组织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引导职工改进工艺、技术、设备和操作方法;组织职工学习《全民节能减排手册》(科学技术部编制)等节能科普读物,普及节能减排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形成企业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二、加强先进生产工艺、设备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各企业要加大高效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攻关力度,狠抓成本管控。要加强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学习交流,互通节能减排的先进经验和教训,加大引进先进节能减排工艺技术的力度。努力依靠技术进步,推进节油节电、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率,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水平。加大“石灰+烟道气+芒硝”卤水净化工艺的推广,已将卤水净化工艺列入本年度技术改造计划的企业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循环流化床锅炉在生产中的改造应用;加大分效预热技术的应用;加大变频技术在大功率电机上的应用;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效益低的落后生产装置。
    三、夯实基础管理,加强节能减排管理体系的建设
    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工作的管理体系,责任到人。全面了解本企业的节油节电、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实际状况,切实提高节油节电、节能减排管理水平,确保完成节能减排考核目标。要加快建立节油节电、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强化现场监测、完善计量手段。在现场监测、计量过程中,必须建立各项能源消耗管理台帐,按时填报节能减排报表。同时建立与之配套的统计台帐,做到各级原始台帐记录齐全准确。通过统计台帐,认真分析重点用能环节和排放环节,做到对节油节电、节能减排管理的动态调整,逐步优化。
    四、深入开展督查活动
    今年第四季度国资委将组织对重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中盐总公司也将按照国资委要求,针对部分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并对节能减排(节油节电)措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进行检查。各中盐企业要加大节油节电、节能减排的实施力度,开展节油节电、节能减排工作的自查活动,尽快完成《节能减排自查报告》(附:自查报告内容要求),各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出时间表,抓紧整改。
    附件:
    1、《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节油节电和节能减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考核[2008]135号)(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略)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 号)(略)
    4、企业节能减排自查报告内容(略)

中国盐业总公司办公厅
二OO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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