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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沉痛哀悼在大地震中遇难同胞的通知

来源: 中盐办公厅时间:2008-05-19

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关于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通知”精神,中国盐业总公司要求各二级单位和总部各部门,2008年5月19日14时28分起,集体组织向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默哀3分钟。让这一刻在国家记忆中永存,成为全体干部职工记住历史,建设美好未来的信念和行动。请各二级单位和总部各部门认真组织,严肃对待。
    在5月19日至21日全国哀悼日期间,停止公共娱乐活动。

中国盐业总公司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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