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欣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中盐时间:2008-04-14 
中盐发[2008]97号
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
根据《中国盐业总公司总部2008—2010年聘期机构调整、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经总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总经理决定:
聘任李欣为清欠办负责人(中层副职级);
聘任张虎春为企业法律顾问(中层副职级)。
中国盐业总公司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版权保护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其版权归中盐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盐网站”。
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本网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