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中盐金坛公司综合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正式行文印发,《办法》明确了从公司领导到基层员工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监督责任落实,强化管理考核和激励兑现等方式,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责”的工作体系。
中盐金坛公司综合责任制考核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采用考核评定的方式进行,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细则分别进行考核,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占比为60%,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分占比为40%。
该考核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考核范围覆盖公司全员,本着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权利”对等原则以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来实施综合绩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