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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来源: 兰太实业公司时间:2016-10-28

  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这次大会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总结回顾了公司第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深入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公司未来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党的建设工作目标,研究确定了今后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举措。中盐总公司党委向大会发来贺信,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重复肯定了公司几年来在生产经营、党建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希望通过这次大会,全公司干部职工进一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作风,继续发扬“艰苦奋斗 开拓创新 团结和谐”的朴实厚重的兰太精神,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推动公司取得改革发展的新成就。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饱满的政治热情,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胸怀全局、心系发展,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代表大会,立足“十三五”发展新起点,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与时俱进,锐意改革,推动公司各项事业健康发展。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公司上下努力奋斗,企业党群工作全面加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

  会议指出,公司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七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体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总公司纪委和公司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司纪委顺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大势,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为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提供了纪律保障。

  会议就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党委工作报告深刻分析了公司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发展机遇,对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全面地总结,提出了公司上下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中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要求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新创业、谋事干事的热情,为全面实现公司“十三五”战略目标和“幸福兰太 百年兰太”的美好愿景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的党建工作指导思想。部署了全面树立“在党爱党 在党忧党 在党为党”的政治新意识、积极营造以思想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政治建设新氛围、不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展示央企职工的新面貌、逐步完善以制度体系为保障的干部人才管理新机制、全力构建以基层党建工作为核心的党建工作新格局、逐步形成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着力打造以“幸福兰太”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新品牌、积极巩固以“党群共建”为特色的群团工作新优势等八个方面的工作。纪委工作报告部署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强化纪律意识,建立健全惩防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效力,促进多层面监督体系形成;强化问责力度,坚决捍卫党纪党规权威;强化队伍建设,坚决扛起监督责任等六个方面的工作。与会代表认真审议报告文件,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形成了凝心聚力谋发展、群策群力干事业的思想共识。

  会议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职工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在实现公司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发展进程中,为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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