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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周评】之二十七 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来源: 中国盐业总公司时间:2016-11-08

  我们党既重视党员数量,又注重党员质量。但数量和质量相比,更注重党员质量。而提高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在坚持标准、严把进口和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同时,畅通出口,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进一步增强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我们党更好地担当起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全面从严治党、畅通队伍出口的重要组织措施。早在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强化党员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这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应当看到,我们党作为一个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党,从整体上讲,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名党员都是那么先进、那么纯洁,都是合格党员。事实上,党员队伍中,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还是有一定数量的。仅“三不党员”,也就是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就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加之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处置不合格党员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造成一定程度的积压。因此,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成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统一衡量,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关键是要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党支部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客观准确地加以分析,特别是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

  处置不合格党员,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党章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政策,防止走形式、出偏差。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把工作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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