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5日,江苏省卫生厅发布2006年第一号食品卫生预警公告,近日省卫生厅连续接到两起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中毒人数达63人,而眼下正值严冬季节,春节临近,市民食用腌腊制品增多,公告要求市民对此提高警惕。
公告对我省近五年食物中毒情况分析发现,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故占所有化学性食物中毒的61%%,在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中,42%%发生在单位集体食堂、30%%发生在农村居民家庭、28%%发生在社会餐饮单位。其发生原因都是误食、误用所致。
卫监专家介绍,常见的亚硝酸盐在食品加工中可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肉制品中使用,其主要作用是保持肉制品的亮红色泽,抑菌和增强风味,但有着严格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亚硝酸盐具有很强的毒性,中毒剂量为0.2g~0.5g,剂量过大可中毒致死,一般在进食1~3小时发病,短者仅10分钟,长者可达20小时。其中毒的症状表现为紫绀,皮肤青紫、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特征,尤以口唇青紫最为普遍。严重者意识朦胧、烦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死亡。
为防止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江苏省卫生厅向社会发布2006年第一号食品卫生预警公告: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亚硝酸盐的生产、销售、使用、贮存的管理,包装上应有明显标志,不要散存乱放亚硝酸盐,建筑施工队在使用亚硝酸盐作为防冻剂时,应明确标记“有毒”字样,以防误用误食;二、在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三、消费者要从正规商业网点购买食盐,不要购买私盐,不要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不要吃腐烂变质的蔬菜和腌制时间短的腌菜。(刘小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