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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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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兴区商务局对国庆节期间餐饮企业用盐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
| 文章来源:国家商务部网站作者:大兴区商务局发布时间:200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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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将至,为确保群众食品安全,2008年9月23日至27日,大兴区商务局商务监督检查所对全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用盐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黄村、旧宫、瀛海、兴丰等9个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共检查了包括胜利玉林烤鸭店、来子海鲜屋等餐饮企业共计45家。
一是对违法使用假冒食盐的餐饮企业,给予当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盐产品,并对餐饮企业负责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二是对从新发地等非正规渠道购进食盐的餐饮企业给予了教育、警告,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了食盐属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非正规渠道购进食盐。
三是加大盐业公司安全食盐配送力度。盐业公司和所属17个代批点延伸到各镇,国庆节期间安全食盐满足供应。
通过专项检查,确保了餐饮企业的食盐质量,为群众国庆节期间用盐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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