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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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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吨假盐坑人 制假者获刑三年 |
| 文章来源:新华网湖北频道作者:宋成烈 谷军发布时间:200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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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重大贩卖假盐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这个用假盐坑害群众多年的不法商贬终于受到应有的惩罚。
今年3月初,南漳县武镇的两名个体副食店主潘某、李某来到南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交待了他们销售假盐的犯罪经过,并检举了宜城张某贩卖假盐的犯罪事实。南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就此展开侦察,经过多方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近年来张某制贩假盐的犯罪事实。
经了解,在2003年至2008年3月之间,张某先后五次从襄阳人黄某(已另案处理,并被判刑)手中购买假冒“云鹤”牌散装食盐近80吨,用方便袋包装成5公斤一袋,尔后利用其在宜城市开的个体副食店,昧着良心大肆向宜城市刘猴镇和南漳县武镇的安集、刘集等边远农村地区销售,从中获利。
2004年5月份,南漳县武安镇的店主潘某和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张某后,分别从张某手中购进假盐15吨,加价销售给附近的农户。2007年底,潘某、李某良心发现,联想到自己销售的假盐都是附近的乡亲和亲朋好友在食用,担心影响他们及下一代的身体健康,于是二人主动放弃销售张某的假盐。今年3月份,为了让乡亲们少受张某假盐的坑害,潘、李二人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主动到南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自首,南漳警方据此成功捣毁张某制贩假盐窝点,潘李二人也因此免受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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