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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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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盐务局出台《盐政执法行为规范和语言规范》 |
| 文章来源:青岛市盐务局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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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盐务局面对新时期、新要求,针对盐业行业特点,适时出台《盐政执法行为规范和语言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在全市盐政执法中予以广泛推广。 青岛市盐务局在法律日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越来越严,公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盐政执法难度日益加大的情况下,面对如何保证既要严厉打击盐业违法行为,又要防止出现错案和执法过错;如何规范和加强盐政执法、做好管理与经营、执法与服务的结合等实际问题,组织编写了《盐政执法行为规范和语言规范》。 《规范》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盐政执法行为规范,该部分主要设定了在执法中可能遇到的十二种情况,正确的行为是什么,应该怎样做。第二部分是盐政执法语言规范,该部分主要设定了在执法中经常遇到的五种情况,对如何使用合法、文明、规范的语言用语做了明确的规定。 该《规范》从语言和行为为执法人员规定了明确的标尺,使执法人员知道了该怎么说、怎么做;该说什么,该做什么;如何做才是正确、合法的。 该《规范》的推行,对于提高执法综合水平,改善执法环境,强化执法监督,深化盐政体制和执法队伍改革,使执法行为和语言做到有章可循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的推广,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有机结合,把严厉打击与说服教育有机结合,把内强素质与外树形象有机结合。使全市盐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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