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是一个古老的行业,盐产品民食工需,不可或缺。几年来,国务院陆续颁布实现了《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等食盐专营的基本法律法规文件,为整个盐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国家发改委年初下发布的《全国制盐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保障碘盐供应,实施盐业结构调整,是彻底解决盐业产销矛盾,根治劣质盐冲销食盐市场的重要举措。
今年是国务院颁布实施《食盐专营办法》及实行食盐加碘10周年。继13个部委联合举行“纪念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十周年电视电话会”之后,近日,卫生部疾病控制局、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盐业总公司等共同组织“纪念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十周年”宣传活动,并组织新闻单位分赴黑龙江、内蒙、四川、甘肃等地进行实地采访。
食盐加碘点石成金
我国是世界上碘缺乏病流行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碘缺乏危害的严重后果是影响胎儿脑发育,导致智力低下,甚至造成出生缺陷和智力残疾,影响人口素质,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1996年,国务院先后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等政策法规,开始在全民中大力普及加碘食盐。10年间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据卫生部2000年7月评估病情监测结果及2005年全国碘盐监测结果,碘盐覆盖率已从1995年的80.2%提高到2005年的98.11%,合格碘盐食用率已从1995年的39.9%提高到2005年的95.35%,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已从1995年的20.4%下降到2005年的5.0%, 中国基本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
在此次的实地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的桦川县,作为碘缺乏病的重病区。自1978年国家对桦川县集贤村(俗称“傻子屯”)采取食盐加碘干预措施进行试点,1995年开始全面实施全民食盐加碘综合性防治碘缺乏病措施,经过多年的防治,已经完成控制了碘缺乏病的新发,达到了预期目的。2000年碘缺乏病的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标准,建立和完善了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机制。
同样是碘缺乏病重病区的内蒙古赤峰市,曾经12个旗县区中有11个为病区,有206万人受到碘缺乏危害,有地甲病近27万人。自1996年国务院发布《食盐专营办法》之后的10年间,赤峰市盐业部门积极发挥食盐专营的优势,确保了碘盐供应,同时,加强盐政管理,净化了食盐市场。2000年以来,赤峰地区食盐“三率”已达标,其中,食盐计划完成率100%;碘盐覆盖率100%;合格碘盐食用率95%以上。
盐业特殊性决定必须“专营”
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家只对两种商品实行专营:食盐和烟草。
所谓专营,就是特许经营,只有一个主体经营,排斥竞争。由国家给予这个主体一个经营许可,而我们的食盐专营主体是中国盐业总公司及各级盐业公司。
据业内专家介绍,食盐专营属于国家垄断性经营,普及碘盐供应是一种政府行为,而政府不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这就需要授权一个国家级的公司来承担组织全国的生产经营任务。中盐总公司自1950年成立以来,一直负责盐的生产、经营管理并与轻工业部盐务总局合署办公承担全国盐业的管理职能。1994年实施食盐专营政策后,成立了中国轻工总会盐业管理办公室。
由于盐业的特殊性,国家将盐管办的政府职能也授权总公司执行。1998年,中央要求政府与企业脱钩,考虑到食盐专营的特殊性和中盐总公司几十年来特别是实施食盐专营政策以来发挥的重要作用,经中央脱钩小组反复研究并报国务院领导同意,决定授予中盐公司承担全国食盐的生产经营等八项职能。
食盐专营体系已经形成
为保证合格碘盐的生产供应,国家对食盐的生产、运输、批发实行许可证制度。迄今,食盐专营已实施了8年,由管理体系和经营体系组合而成的食盐专营体系已经形成。
对食盐的生产和销售实行专营管理。中国盐业总公司受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全国碘盐的生产与供应。
目前,全国有碘盐生产企业97家,加碘盐生产能力800万吨;有盐业批发企业2500多家,年销加碘食盐700多万吨,基本形成了从中盐总公司到各省市县盐业公司(食盐配送中心),覆盖全国城乡的碘盐经销网络。同时,零售网点建设不断强化,大部分地区将碘盐配送到了零售网点,全面提高了碘盐的普及率,保障了合格碘盐的及时供给。
目前,我国年盐产量在4600多万吨,海盐约占65%,井矿盐占25%,湖盐接近10%。食用盐稳定在700多万吨。 (记者 王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