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4月19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注意食盐安全,切勿将亚硝酸盐当成食盐食用,防止出现意外事件。
据《珠江晚报》报道,最近,我省一些地方接连出现市民误把亚硝酸盐当成食盐食用,从而造成中毒甚至死亡事件。据珠海市食品安全专家介绍,亚硝酸盐是一种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制作染料、药物和化学试剂。亚硝酸盐大多呈晶体状,外形类似食盐而易被当成食盐用,但亚硝酸盐有致癌作用和剧毒性,摄入0.2—0.5克可引起中毒,食用3克或以上就可致死。
为严防亚硝酸盐中毒事件的发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在购用食盐时要注意:第一,不要购买和食用散装盐。第二,应选择在盐业公司设立的批发点、正规商场、超市和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的店铺购买食盐。第三,不能食用碘盐的,可凭医生证明到市设立的出售非碘盐的商店购买。(何胜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