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食盐产销计划管理办法
来源: 中国日报-大众日报时间:2012-01-18 
近日,我省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盐务局食盐产销计划管理办法》,对食盐产销计划的编制原则和审批程序、以及计划的执行、监督和考核作出规定。
《办法》指出,食盐计划编制安排原则是以销定产、就地就近、合理流向、本省平衡;食盐产销企业要严格执行食盐价格政策,不得变相提高或降低食盐价格,按食盐“五统一”管理要求及时结算盐款。食盐产销企业要严格执行食盐计划,严禁计划外调运食盐;调入省外食盐产品,由省盐务局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拨、统一管理。未经省盐务局同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省外购进食盐产品。应急状态下食盐产销计划管理按照《山东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执行。
版权保护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其版权归中盐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盐网站”。
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本网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