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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央深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盐党发[2009]52号

各有关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盐总公司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
    按照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将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通知》(学组发[2009]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按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出具体措施,把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时要提前做好迎接抽检的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企业全面完成2009年生产经营任务和2010年生产经营计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毫不松懈地做好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的各项工作,善始善终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
    二、要准确把握“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对照整改落实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认真组织自查。各单位要根据自查情况,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回头看”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广大党员群众通报,参照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和就整改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的范围听取群众意见。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检查指导,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四、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情况(含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报中国盐业总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指导检查组,重点内容是: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对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是否重视;整改落实效果如何,哪些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群众反映怎样;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以及在整改落实工作中积累的典型经验。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盐业总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中下旬对各单位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联 系 人:黄洪晓
    联系电话:010-63273366转2528
    电子邮箱:zydangqun@126.com

    附件: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通知》(略)

中国共产党中国盐业总公司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