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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

来源: 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 时间:2018-01-23

  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8日成立,是由中国盐业总公司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承担着新疆的盐业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

  新疆原盐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湖盐的主要产区之一,盐资源种类多、分布广、储量丰富,已探明的盐储量约五百亿吨。目前,全区共有制盐企业12家,其中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9家,原盐生产能力300万吨/年,碘盐20万吨/年,主要产品有真空精制盐、粉碎洗涤盐、日晒精制盐、肠衣盐、味精盐和多品种食盐。

  全区9个地州市全部成立了盐业专营公司,食盐专营实实行了“六统一”,食盐的生产、销售、运输实行了“三证”管理。全区食盐零售网点6万个,地(州)、县(市)级食盐网络覆盖率达100%,形成了覆盖比较完整的食盐流通网络体系,保证了合格碘盐的有效供应。

  企业战略规划:契合中盐总公司第二轮发展战略发展步调,实施以下五大战略规划:

  1、产业升级战略。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加快实现新疆盐行业产、供、销一体化进程。通过加强科技研发能力和建设市场销售体系,提高产业链价值。

  2、科技创新战略。通过科技创新和引进吸收,不断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推进节能减排,走科学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

  3、低成本战略。利用有效的措施和手段,降低各项成本费用,努力提高自身的优势和竞争力。

  4、整合协同战略。加快新疆盐资源的整合,以盐为主,盐化并举,全力打造盐化工循环经济。顺应盐业体制改革要求,立足主业,多种经营,加快品牌建设和多元化经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5、品牌战略。继续推进品牌一体化和品牌建设,提高中盐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宣传国家、自治区盐业政策和法规,负责自治区盐业资源的开采、管理和自治区食盐的生产、销售、市场监管等工作。

  2、编制和管理自治区盐产品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3、负责对开发盐资源和开办制盐企业的审查工作,向国家申报加碘食用盐的生产许可和审批食盐批发许可证及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制作、管理与发放。

  4、负责对自治区食用盐的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供应、统一结算、统一调拨、统一食用盐小包装和防伪标识。协调盐产品价格(批发、零售)。

  5、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负责对自治区内盐产品生产质量和市场销售质量的监测管理。

  6、组织指导盐行业内的基建、技改、引进项目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等工作。

  7、负责自治区盐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干部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工资、职工培训等工作,制定本行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8、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盐总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盐新疆盐业有限公司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赵卫国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 冬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于德洋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吐尔逊·玉素甫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葛 辉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  超

  经营范围:盐及盐制品的调拨、供应和销售。房屋租赁、化工产品、芒硝、包装用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

  内部机构设置: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审计监察处、生产处、财务处、盐政处、行政处、规划发展处、经销处及质量监督站等十个处(站)室。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12号

  办公室电话:0991-----4673011

  传真:0991-----4673013

  邮箱:xjsalt@sina.com

  邮政编码:830063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赵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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