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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盐业总公司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中 盐时间:2018-08-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根据国资委党委印发《国资委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调研安排,改进调查研究

  (一)严格执行总公司有关出差规定,出差要有明确事由,按成本效益原则合理选择出行方式;严格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二)总公司领导赴所属企业调研,总部陪同部门不超过2个,陪同人员不超过4人。总部中层管理人员调研,所属企业负责同志可不陪同。总部各部门工作人员出差,行前报经上一级领导同意。

  (三)总公司领导到企业调研要明确主题,深入了解基层真实情况,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企业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企业去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各调研点不能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讲真话、报实情。

  调研工作要统筹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不要密集去一个企业或走同一条线路,短期内如多名领导拟赴相同企业调研或检查工作的,相互沟通后可由一名领导代为执行。总部各部门赴所属企业专题调研,要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在一周内向分管领导提交书面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简明扼要、真实充分反映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要认真对待企业和基层提出的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尽快研究并反馈意见和整改措施。

  (四)简化基层接待工作。调研过程中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得影响企业和有关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总公司领导和总部人员到所属企业调研,所属企业不安排领导班子成员接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职工迎送,不摆放旗帜花草;不安排接见合影,不安排题字题词;在协议饭店安排住宿,不安排超规格套间;一般安排在职工食堂就餐,确有必要安排饭店桌餐的,不上烟酒和高档菜肴,不安排参观名胜古迹、风景区,不安排娱乐健身活动;不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等。

  二、精简压缩会议,形成良好会风

  (五)精简会议活动。本着务实高效、确有必要的原则,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系统内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每年各召开1次,总部各部门召开的业务工作专项会议,原则每个部门每年不超过1次。严格实行总部会议计划管理,加强会议计划和执行情况的统一管理,年度会议计划需经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召开计划外会议的,会议方案须会签办公厅,经过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从严控制以部门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非涉密的尽可能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控制各类评比表彰活动。

  (六)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直接相关的人员参会,减少各企业领导到总公司集中开会的频次。要坚持开短会,严格压缩会期,控制领导讲话和会议发言时长,说短话,力戒空话、套话。除总公司一类会议以外,一般不安排总公司主要负责人出席。

  (七)提高会议效率与质量。会前要精心筹划,充分调研,征求意见,掌握情况;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形成讨论成果。

  (八)严格控制会议经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会场尽量安排在总部或所属企业会议室,会场布置要简朴,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格执行会议用餐、住宿标准,房间不另配洗漱用品、鲜花、水果茶点等。不安排总公司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安排旅游活动。交通便捷的会议地点原则上不安排接送。严格执行会议经费预算审批管理,规范报销程序。

  三、精简文件简报,培养良好文风

  (九)培养终生学习的良好学风。中盐各级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终生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综合素质。要把业余时间自学、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结合起来。党委中心组学习一般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结合公司改革发展实际,不定期组织专题讲座。

  (十)精简各类文件和简报,进一步转变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办文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公文审核和发文管理,在规范行文发文上下功夫,推动企业公文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拟稿要结合企业实际,言简意赅,结合实际,不得照搬照抄上级机关文件。要加强公文核稿通报,不断提高公文水平,降低公文处理成本,提升公文运转效率和质量。

  简报要突出专项重点工作动态,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加快信息化建设,减少纸质简报。

  四、加强外事管理,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

  (十一)合理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外事管理办法,围绕中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因临时任务需要出国(境)的,严格按程序另行报批。坚持因事定人,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安排重复性检查出访。不得赴国(境)外出席无实质内容的庆典、开工仪式或内部慰问活动。出访团组行前要围绕任务精心准备考察提纲或培训计划,开展外事教育、保密教育,回国后要认真撰写出访报告或培训报告。简化领导出国接送程序,一般不专门安排送行和接机。根据业务需要,从严控制陪同人员。

  (十二)严控一般性考察出国(境)团组,规范外事活动。严格按批复执行年度出访计划。出访团组必须有实质性内容,出访结束后1个月内向办公厅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要具体真实,未按《中国盐业总公司外事管理办法》(中盐办发〔2015〕8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外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盐办发〔2016〕40号)要求贯彻执行的,将影响今后的出国团组审批。总公司领导每次出访不得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出机场除外,下同),出访1国(地区)时间不得超过5天,出访2国(地区)时间不得超过8天,出访3国(地区)时间不得超过10天。严禁拆分团组和组织“团外团”。除因业务需要安排外,一般不组建或参与“双跨”团组计划。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强外事礼品管理。出访团组与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不互赠礼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严格遵守外事纪律,自觉维护国家形象。

  五、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

  (十三)中盐各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廉洁从业方面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中国盐业总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中盐办发〔2017〕60号)、《中国盐业总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中盐发人力〔2015〕40号)有关规定。按照规定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领导活动要简约、俭朴,不得奢华。

  (十四)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要厉行节约,降低办公费用。增强节约意识,加强办公耗材管理,养成随手关灯关水、纸张双面使用、电话长话短说等良好习惯,努力节约纸、水、电、电话费等支出。严格控制编制,缺编可以在明确期限的前提下借调人员,编制外不得调入人员。

  (十五)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上级机关单位领导,各省市盐务局、盐业公司负责人,其他重要宾客(统称重要客人)来访,可安排车辆接送和协助预订住宿房间,住宿费用原则上自理。重要客人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委托部门负责人在企业指定的饭店,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安排就餐,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经企业分管领导批准,可按照规定向重要客人赠送以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的公司产品或者纪念品。

  中盐企业系统内部往来,一般安排在员工餐厅就餐,不上酒和烟。

  六、严守纪律规矩,提高工作效率

  (十六)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中盐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工作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网上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因事或因病请假者一律以请假条和领导批示为准。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不定期检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员工进行登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员工日常遵守纪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企业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干部职工要切实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办事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十七)改进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正确政绩观,自觉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反对特权、不搞特权。要聚焦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同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种种表现进行坚决斗争。要带头强化责任担当,对重点难点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抓好行动落实,反对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反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反对急功近利、虚报浮夸。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党风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企业的监督。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七、改进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十八)简化企业领导班子出席活动的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没有实际内容的活动不作报道。以总公司党委、总公司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和综合性会议,总公司媒体应根据工作需要充分报道。其他会议活动按相关规定,压缩新闻稿的数量、字数和时长,总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的会议或调研活动,新闻稿原则上不超过700字,其他领导出席的,新闻稿原则上不超过300字。总部各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可以短消息或标题新闻在网站简要报道,新闻稿一般不超过200字。多名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参加的活动报道,不必一一说明领导职务。同一主题的调研活动,除总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外,其他领导可合并报道。会议或活动报道一般不列明本级企业部门负责人和下属企业负责人名字。

  (十九)严格规范文稿发表,加强舆论引导。总公司领导代表总公司党委、总公司发表讲话,个人发表署名文章,须经总公司党委批准。未经总公司党委批准,总公司领导不公开出版著作、不汇编讲话,不以个人名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总部各部门负责同志以职务身份发表文章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以公司身份职务对外发表文章,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要根据一段时间以来职工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总公司改革发展、提质增效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发表评论,充分发挥中盐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

  八、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二十)各级党委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总公司《十条禁令》、使用微信《十条戒律》,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要向总公司报告,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参加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各级企业党委要把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十一)各级纪委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把监督执行本意见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和“快查快结”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企业党组织,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让违纪违规者在会上把问题谈清楚,其他参与人员也要向组织说清楚,红红脸、出出汗,促其深刻反思,同时给其他人敲警钟。

  (二十二)抓好督促检查。总公司直属党委要把监督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修订完善和督促落实。巡视办要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办公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年度执行情况,向总公司党委汇报。

  (二十三)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总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2016年6月17日总公司党委办公室印发的《中国盐业总公司党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中盐党办发〔2016〕3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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